芜湖书画院(芜湖市美术馆)
芜湖书画院(芜湖市美术馆)为政府举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隶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1.从事国画、油画、版画等美术作品和书法、篆刻、雕塑等作品的创作;
2.举办各种公益性的书画展览和创作研究交流活动;
3.开展萧云丛绘画艺术研究活动及萧云丛艺术作品交流活动;
4.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人
吴晓明 副院长(副馆长)
三、成员
吴峰、白启忠
四、联系方式
0553—3833865
五、办公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镜湖路22号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序号 |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
1 | 从事国画、油画、版画等美术作品和书法、篆刻、雕塑等作品的创作 |
2 | 举办各种公益性的书画展览和创作研究交流活动 |
3 | 开展萧云丛绘画艺术研究活动及萧云丛艺术作品交流活动 |
4 | 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名称 | 从事国画、油画、版画等美术作品和书法、篆刻、雕塑等作品的创作 |
法定依据 | 芜湖书画院“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芜湖书画院(芜湖市美术馆) |
运行流程 | 1.制定目标; 2.督促落实; 3.汇报成绩。 |
运行要件 | 1.汇报重大项目; 2.经过审批。 |
责任事项 | 工作完成及时、规范、高效。 |
名称 | 举办各种公益性的书画展览和创作研究交流活动 |
法定依据 | 芜湖书画院“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芜湖书画院(芜湖市美术馆) |
运行流程 | 1.制定目标; 2.督促落实; 3.汇报成绩。 |
运行要件 | 1.汇报项目计划; 2.经过审批。 |
责任事项 | 工作完成及时、规范、高效。 |
名称 | 开展萧云丛绘画艺术研究活动及萧云丛艺术作品交流活动 |
法定依据 | 芜湖书画院“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芜湖书画院(芜湖市美术馆) |
运行流程 | 1.制定目标; 2.督促落实; 3.汇报成绩。 |
运行要件 | 1.汇报项目计划; 2.经过审批。 |
责任事项 | 工作完成及时、规范、高效。 |
名称 | 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法定依据 | 芜湖书画院“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芜湖书画院(芜湖市美术馆) |
运行流程 | 1.接受任务; 2.督促落实; 3.汇报成绩。 |
运行要件 | 1.制定计划; 2.督促落实; 3.形成总结。 |
责任事项 | 工作完成及时、规范、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