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2018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及《关于印发2018年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发改三产〔2019〕10号)文件精神,经安徽殷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自行申报,芜湖县初审,市文化和旅游局复审,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2019年12月10日-2020年1月8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反映,电话:3121106。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及联系方式。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