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5-10 15:49信息来源: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安徽省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与分级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市场实际,特制定2019年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计划,具体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一、建立两库一单

(一)市场主体名录库。以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系统为基础,立足大队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二)检查人员名录库。以经省政府法制办考核认定的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对照《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执法检查流程

(一)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市场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实行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全覆盖,市场主体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执法检查过程要记录、拍照,要留下痕迹。对市场主体抽查中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可直接定为重点抽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对检查后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再列入抽查范围,避免重复抽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二)分类检查。对互联网文化、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游戏等非实体场所经营单位要加强随机抽查,提高检查频次;对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娱乐等人员密集、流动频繁、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实体场所类文化经营单位,加强日常巡查。

(三)联合检查。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结合我市文化市场经营状况实际,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四)检查方式。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巡查等方式,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

(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六)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文化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七)及时公示抽查结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将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或市文化委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一)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抽查结果进入文化市场红名单;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应当吊销许可证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抽查结果进入文化市场黑名单

(二)完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抄告、移送机制。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严肃抽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职能科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四)阶段性开展经验总结、交流活动,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