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01 17:41信息来源: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阅读次数: 字体:【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管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查阅点(以下简称查阅点),是指芜湖市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 查阅点通过人工和自助方式,为公众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查阅内容主要通过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hu.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各类公开资料提供。

第四条 查阅点应当规范运行管理,完善服务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具体要求是:

(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标志,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以网络查阅服务为主。

(二)查阅点配备电脑,浏览器设置好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信息浏览和检索服务。

(三)查阅点需指定至少1名工作人员,向查阅人提供网络查阅、纸质文本查阅以及文本打印、复印等服务,指导查阅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于有视力障碍和其他困难的查阅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查阅点规范化运作。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条 查阅者应该做到:

(一)爱护文件资料,不得在文件资料上勾画、涂写、折叠、拆散,更不得剪裁或据为己有,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查阅文件资料后请放回原处,不得私自将文件资料带出查阅点。

三)在查阅点上网查阅政府信息,只能查找与政府信息相关的内容,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劝其退出或关闭计算机。

 查阅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535016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