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芜湖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芜湖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形势任务和人员变动需要,现对芜湖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出台本级及所属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广播体系运维管理办法,组织所属平台、终端安全运行和相关信息的发布。
市委宣传部:负责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方针政策、精神文明、党史党章等宣传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应急广播体系运维管理办法,协调全市各部门使用应急广播平台播发消息并进行审核。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将应急广播纳入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内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应急广播开展预警信息发布、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应急广播体系后期建设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统筹预算安排,落实市级平台运营维护相关经费保障。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市公安局:将应急广播纳入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内容,依法惩治破坏应急广播设施等犯罪活动;利用应急广播平台开展公共安全知识等宣传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应急广播纳入公共卫生和各类健康宣传建设内容,及时通过应急广播平台发布突发公共卫生预警信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及预警信息发布。在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生态重点区域,通过应急广播宣传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和发布预警信息。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完成信息共享和网络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已建的无线预警广播系统与应急广播建设实现有机结合。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发布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工作信息。
市教育局:通过应急广播平台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宣传。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完善预警发布和反馈机制,实现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应急广播的有效对接,及时通过应急广播平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将应急广播体系纳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体系内容,协助做好应急广播技术系统规划设计,战时提供防空警报通信保障支持。
市大数据中心:承担应急广播体系政务云中心的建设与维护工作;保障应急广播体系平台信息安全。
市供电公司:负责应急广播平台和户外终端的供电保障,加强应急状态下的应急广播系统供电保障。
芜湖传媒中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新媒体中心要全面支持应急广播管理平台的搭建工作,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播出系统要与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接收应急广播信息,及时在部分或全部频率频道播出应急信息,增强宣传报道传播能力;要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手段,大力宣传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使用营造良好氛围。
中广有线芜湖分公司:要为应急广播平台提供有线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网络支持,应急广播平台与有线数字电视前端,分别通过光缆、微波建立传输通路,采用IP方式和以太网接口,传输应急广播信息和指令。做好集广播和视频监控融合的云平台,根据需要做到定点视频监控和定点广播,满足现有要求,实现多元化系统整合。
中国电信芜湖分公司:为应急广播终端设备提供无线物联网卡,为乡镇社区应急广播设备提供专网专线,为市县区平台提供网络覆盖及日常的网络维护。并通过光缆建立传输通路,采用IP方式和以太网接口,传输应急广播信息和指令,实现多元化系统整合。
芜湖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