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旅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
现将《芜湖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治理内容,逐项排查,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报送最新动态、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等材料,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请分别于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20日、6月20日前报市文旅局公共服务与艺术科,联系人:殷文茹,联系电话:3121987,邮箱:962133809@qq.com。
特此通知。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5日
芜湖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组对市文旅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6月底,有效解决我市部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在专职人员配备、资源利用和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排查摸底、组织抽查和集中整改等方式进行专项治理,通过完善设施功能、配备工作人员、增加经费投入、强化评估考核等措施,建立文化站高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升文化站使用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率。
二、治理范围
全市73个文化站。
三、主要内容
针对文化站标识标牌不显著、设施闲置、配备不完备、设施设备被占用、服务内容少、人员不在岗、开放时间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开展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把提升文化站服务效能作为基础性、长期性任务来抓。
(一)场地设施设备情况。文化站四个功能室一厅一场是否有配备,文化站及内设功能室标识标牌是否显著,文化站设施是否存在闲置、出租、挪作他用等情况。
(二)人员配备情况。是否配备专职人员,每年是否组织站内人员参加教育与岗位培训,是否有站办文艺团队。
(三)服务效能和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正常开展文化惠民服务,基本服务项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省文旅厅和本市实施标准要求,服务项目是否定期提前公示,公示的服务项目中时间、地点、内容等要素是否齐全。
(四)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改革创新情况。是否有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站建设管理、探索委托社会力量运营、促进产品和服务来源多元化情况,是否有数字化服务,是否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是否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实现供需对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内文化站服务效能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清晰准确的工作台账,针对存在效能问题的文化站,列出重点治理对象名单(见附件),明确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为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20日)。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强化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本地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县市区文旅部门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提请县市区政府协调文旅、纪检、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台账和重点治理对象清单,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限定时间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督查整改阶段(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20日)。市文旅局通过“文化云”平台加强日常监管,并组织抽查小组对全市文化站随机暗访抽查,适时开展县际互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编发治理情况通报,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治理不力的,将对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抄报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月21日至6月30日)。坚持标本兼治,抓实长效治理。各县市区尽快完善文化站设施功能,选好配齐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作用,制定文化站服务目录清单,实行错时开放,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对专项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治理工作要围绕文化站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问题产生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做到标本兼治、精准治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加强对本地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级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市文旅局将联合市人大、市政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治理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着眼于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完善考核和评估机制,健全群众评价和反馈制度,推动地方把文化站服务效能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和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