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3 10:01信息来源: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文旅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芜湖市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芜湖市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芜湖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芜湖市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

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24〕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力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提升,促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文旅产业新发展格局,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全面部署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提升行动。重点围绕观光游览设施、游乐设施、演艺设备、智慧文旅设备、文物保护设备、高清超高清设备等更新升级,对2024-2027年全市拟更新提升项目进行全方位摸底。按照“储备一批、更新一批、建设一批、投入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建立健全设备更新动态项目库,分类有序推进设备更新提升工作。到2027年,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规模扩大,有力推动文旅产品提档升级、文旅业态丰富多元,推动文旅深度融合提质增效,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更新升级游客运载和旅游观光设备。更新重点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公共文化场馆等文化和旅游场所内的索道缆车、乘客或载货电梯、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等运载设备,淘汰运载容量不能满足需求、维修维保频次高、超长期服役的老旧设备。升级重点旅游景区陆上、水上及空中旅游观光设备,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低能耗的先进设备,包括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房车自驾车营地设施等陆上旅游观光设备,观光游轮、旅游观光船等水上旅游观光设备,飞行器、无人机、模拟飞行器空中旅游观光设备。支持旅游船只“油改电”。

(二)更新提升游乐设施。推动A级景区等场所更新一批高可靠性的先进游乐设备,提升设施安全运营水平。推动游艺娱乐场所内游戏游艺设备更新升级,促进科技含量高、能效等级高、沉浸式体验感好的设备使用,更好满足消费者文化娱乐需求。

(三)更新升级演艺设备。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和剧场剧院、演艺空间、艺术中心、文艺院团等场所更新一批安全性高、舞台效果优秀、稳定性强、能效等级高的设备,更好满足舞台内容创作展示需要和观众观演需求。重点支持舞台灯光、音响、显示、机械、特效等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等设备。

(四)优化改造智慧文旅系统和设备。更新重点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等场所的智慧设备,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重点支持更新导视导览、展览展陈展示、查询阅览传播、游客读者服务等智慧服务设备,管理平台系统、门禁闸机、应急广播、巡检监控等智慧管理设备等。推动优质文旅企事业单位更新数字投影设备、智能文化设备、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等,打造沉浸式、智能化新产品新内容新场景,培育新型业态,推动传统业态转型升级。鼓励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机构资源数字化,推进芜湖市图书馆馆藏书库提升改造项目、元宇宙阅读体验馆建设。

(五)提高文物保护利用能力。推进博物馆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建设,加快替换博物馆老旧设备,淘汰落后低效、超期服役设备,迭代升级改造中央空调、恒温恒湿设备多媒体设备等,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的节能设备。更新升级文物勘察、科研和展示设备,包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重点科研基地及联合工作站、考古机构等单位的展陈展示设施设备等。

(六)推动高清超高清升级改造。支持我市开办4K超高清频道并争取全国覆盖,建设4K超高清采集拍摄系统、后期制作系统、媒资系统、播出系统、传输分发系统等。加快高清超高清电视机、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和智能化更新迭代。加快淘汰超期服役老旧设备设施,妥善化解安全播出风险,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支持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机构、网络视听平台等加快制播传输发射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系统升级改造,提升优质视听内容供给和传输覆盖能力。支持推动各县市区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底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升级改造原有应急广播系统,拓展音频、视频联动功能。

(七)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能力。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推动微型消防站、展陈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三维激光扫描仪、全站仪等测绘设备更新运用,构建精细化历史建筑数字档案。更新公共区域视频图像采集等设备的布设和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广,提升智慧管理和运维水平。项目实施应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相关规定。实施文物保护单位“三防”项目建设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防”项目的立项、方案编制经费申报和项目实施加快推动黄金塔防雷项目老芜湖海关旧址防雷项目戴安澜故居安防工程等“三防”项目实施和验收。提高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防和防雷能力,保障文物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部门协调,建立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调查摸底和统筹谋划工作,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立重点项目库,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落实责任,跟踪分析,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合理确定升级更新设备内容,优先更换年久失修的设备。项目方案要进行充分论证评估,严防债务风险。做好废旧设备回收利用,避免造成浪费。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县市区要统筹现有资金,结合项目情况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推动融资租赁服务文旅领域设备更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开展设备更新投融资对接活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设备更新提升。

(三)加强要素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强相关项目用地用能、人才队伍、技术支持等要素资源保障。持续谋划设备更新改造储备项目,根据战略重要程度、急迫程度和项目成熟程度,科学做好项目筛选,同步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建立信息沟通、部门联动和项目审核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现资金闭环。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项目,适当简化前期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实处,发挥效益。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市区要深入调研文化旅游设备设施更新提升需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尊重文旅企业意愿,做好针对性业务指导,因地制宜抓好落实,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企业有感,达到想更新、能更新、易更新的效果,努力发挥政策的最大效益。要及时总结梳理在推动文旅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