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芜湖市文化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编制完成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保障监督机制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文化委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 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芜湖市文化委员会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按照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相关制度规定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网站、简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1、主要公开渠道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可查询文化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网主要开设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文化民生、部门动态、建议和提案办理、新媒体运用、回应社会关切栏目。
2、年度公开内容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委主动公开信息9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51条,政策解读40条,行政执法信息28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1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6条,招标采购信息18条,重点领域信息95条,部门动态信息335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9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50条,回应社会关切信息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文化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依申请公开”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到文化委办公室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1、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收到2件互联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次申请内容均为主动公开的内容,告知了申请人主动公开获取地址。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目前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保障监督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我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文化委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我委建立了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规定、主动公开及已申请公开等制度。建立了《全市文化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完善考核标准,提高全市文化系统信息工作服务水平。
2.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逐级负责、层层把关,明确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不泄密。
3.大力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深化年”活动。我委将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的一项重要抓手,明确了具体人员的职责,建立有效地工作机制,认真部署实施,落实整改措施。同时结合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的标准,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间统一进行了规范,有效提升了为民服务水平。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全面总结2016年文化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发现工作中存在有不足: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点需进一步突出,内容需进一步规范。为此我委将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1.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严格控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发现,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不留死角,政府信息发布责任到人,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3.不断改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以及措施,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增加信息发布的渠道,利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功能,更好地为民服务。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市政府 市直单位 县区政府 县、区 直属单位 乡镇政府 统计数 统计数 统计数 统计数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654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0 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 条 51 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数 条 0 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条 28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条 11 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 “三公”经费信息 条 6 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 条 18 主动公开应急管理信息 条 0 主动公开审计公开信息 条 0 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条 9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3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6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5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次 1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0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0 1.按时办结数 件 0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依申请公开目录数 条 5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0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1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宣传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四)开展宣传活动 次 1 (五)发放宣传材料 份 0 (六)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次 163 (七)编发简报 期 14 十、制度完善 —— (一)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件 0 (二)新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件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 (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个 3 (二)本年度新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个 0 (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首页访问量 次 1548419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量 人次 0 其中:现场咨询数 人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电话咨询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