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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15:42 来源: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文旅体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各有关高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文化、广电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189,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4116号)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芜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芜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二)中(省)直驻芜单位、外市单位(个人)需要委托我市有关系列(专业)评委会进行评审的,依照皖人社发〔20185号、皖人社秘〔2024165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备皖文旅发〔2020138号、〔2020139号、〔2020140号和〔20201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图书系列中级职称自2021年起由考试改为评审,2021年(不含)以前入职且未取得过职称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图书系列中级职称。具体条件为: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具备本科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具备大专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8年;具备中专及以下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0年。2021年(含)后入职的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文旅发2020139执行,逐级申报职称。此项过渡政策自202511日起停止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2024年度全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

(一)时间安排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1010日至1031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18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线下集中接收纸质材料时间为20241114日至1115日,逾期不再受理。专业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线上申请评审程序

申报人员进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业绩资料(在登录界面自行下载操作指南)。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市属及以下单位逐级审核通过后,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具体要求请在系统中填报说明栏内自行查阅。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2.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上传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的。论文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需提供立项批复、结项申请、结项证书和本人科研成果等整套材料。对篇幅较长等不便于上传的业绩材料可另报送纸质材料。

3.关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芜湖市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模块完善个人继续教育学习数据,在申报职称时,通过 个人业绩库”-“基本信息”-“继续教育模块中点击提取按钮,系统将自动匹配数据,符合职称申报要求的,无需上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进行学时认证的人员,可逐年上传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待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从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关于专业答辩。所有申报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由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专业答辩,未参加专业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专业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关于继续教育。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人社秘〔202456号)要求,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课学时可在安徽省图书馆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或安徽博物院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线上学习获取,也可通过参加各市人社部门授权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获取。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90学时即可(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

艺术系列评审标准条件(皖文旅发2020138)中,动漫游戏设计、一级舞台技术为新设置的专业门类,继续教育从2021年起完成规定学时即可。

(三)关于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申报人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级职称需完成200学时申报级职称需完成100学时;或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关于论文著作。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一篇论文发表在多篇刊物上按一篇计算。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非法刊物、互联网、内刊、特刊、增刊、论文集上的论文、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所提供的学术论文均须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采取申报人自查与评审委员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申报人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或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网站对报送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提交申报论文的重复率检测报告,评审委员会将适时组织申报论文的随机抽查核实。论文重复率超过30%不得提交。申报人对重复率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重复率检测使用的论文与纸质论文、电子版论文三者须保持一致),抽查情况与本人提供的报告不一致的,经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申报高级职称基本任职年限为满5年,即20191231日至20241231日)。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通过直接认定方式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其中,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关于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关于无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按属地原则,由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向相应系列、级别的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流程,耐心解答申报人员各类咨询,及时审核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出现因系统操作不熟练导致申报超时无法提交的问题。申报人遇有业务及系统操作问题,可致电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事科咨询。

(二)把好初审关口。用人单位要严把初审关,认真核对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和业绩等材料原件,对上传系统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要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业绩材料、考核结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证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按照认识管理权限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凡因用人单位或审核单位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予以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严格诚信承诺。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对存在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四)落实相关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标准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实行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管理责任制。上年度评审未通过者,此次未补充新的业绩材料,不予受理。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评审收费

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执行,答辩抽签当天交纳答辩和评审费用。

七、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

C441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553-3110150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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