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第二届长江文化艺术交流周活动舞台搭建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9 18:14 来源: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充分展示长江文化遗产,激活长江历史文化资源,促进长江流域各省市自治区交流合作、协同发展,高质量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努力把长江文化艺术交流周办成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品牌活动,拟开展第二届长江文化艺术交流周活动舞台搭建。欢迎有能力实施本项目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第二届长江文化艺术交流周活动舞台搭建项目

    2.项目预算:29.5万元

    3.项目内容:舞台搭建、大屏灯光音响设备支持、舞美设计、舞台周边氛围营造、活动快剪短视频剪辑制作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至活动完成

    四、响应文件

    1.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壹份应标明正本,另贰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各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到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409:00

    地址: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三楼会议室

    3.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分项报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等;

    (4)工作实施方案;

    (5)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五、成交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本次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响应文件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未按要求盖章,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六、其他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文件中所列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及有关税费,包括项目未考虑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文件中未列出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采取总价报价。

    3.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4.各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资格要求或者服务需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梁晨     联系电话:0553-3121987


    附件:自行采购文件-第二届长江文化艺术交流周活动舞台搭建项目.doc

 

20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