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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全域旅游廊道体系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18 18:22 来源: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资源开发科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全域旅游廊道体系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AHQS-WH-2020050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507

采购日期:20200518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北京东路1

中标金额:498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名称:芜湖市全域旅游廊道体系规划编制项目;数量:1项;成交价:498000元;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刁慕戈、朱勇、袁东方

采购人名称: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3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3-3833639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奇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13195535722

代理服务费标准:按(公管〔2016139号文) 代理服务费金额:5976

公告期限:20200518日至20200519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B2地块12号楼520联系电话:1319553572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安徽师范大学:

1.合同名称:大别山旅游扶贫快速通道(国家风景道)游客服务设施规划和重点旅游项目策划编制;签订时间:2015115日;

2.合同名称:皖浙一号线旅游风景道规划;签订时间:20181012日;

3.合同名称:醉美218旅游风景道总体规划;签订时间:20181012日;

4.合同名称:城市环线旅游风景道总体规划;签订时间:20181012

特此公告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安徽奇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518


附件:芜湖市全域旅游廊道体系规划编制项目(发出).docx